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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定安县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试点县项目
环境影(略)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略)书的方式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网络全文公示见本公示附件1。
公众若需(略),可到海口市美兰区国兴大道11号国瑞大厦西栋B座35楼3504室海(略)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主要是本项目周边的居民和单位。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可按照下方网址链接格式要求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请填写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略)参内容)。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见本公示附件2。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可填写公众意见表发送电子邮件或通过邮寄信函(以邮(略))的方式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您在提交意见时,请注明提交日期(略),以便根据需要反馈,并且您的个人信息未经允许不会对外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1)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略)
联系地址:(略)
联系人:钟工,联系电话:(略)。
(2)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略)
单位地址:海口市美兰区国兴大道11号国瑞大厦西栋B座35楼3504室;
联系人:陈工,联系电话:(略),电子邮箱:(略)@qq.com。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附件:(略)
2.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
定安县水务(略)
2024年5月15日